发布时间:2019-01-15
2018年12月25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引江济淮工程涉航建筑物(第二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交水函[2018]9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对引江济淮工程涉航建筑物(第二批)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予以通过。
引江济淮工程是一项以城乡供水和发展江淮航运为主,结合灌溉补水和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是安徽省基础设施建设“一号工程”。依据航道法要求,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应当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2015年交通运输部批复了引江济淮工程第一批涉航建筑物的航评报告,主要包括引江济淮工程沿线的73座桥梁、渡槽、桥式倒虹吸等建筑物;第二批涉航建筑物包括穿越航道工程、跨越航道工程、临河工程3大类,主要包括500千伏、110千伏电力线工程,通信广播电视线工程,杭埠河倒虹吸工程,西淝河北站工程,阜阳供水管下穿沙颍河工程等,共42项。
交勘院公司水运三所自承担引江济淮工程航评工作以来,充分发扬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加班加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果。本批航评报告顺利获批标志着引江济淮工程涉航建筑物航评工作又获重大进展,对正在开展的引江济淮工程涉航建筑物第三批航评工作有重要指导和借鉴意义。项目组将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质量第一,强化项目调度,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接下来的航评工作,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设。